理智与情感 ——试论维多利亚时期的女作家群
一、维多利亚时期女性作家概述
(一)“走出房间”的维多利亚时期女性作家群体
弗吉尼亚·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说道:“女人要想写小说,必须有钱,再加一间自己的房间。”①在维多利亚时代,女性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天地可谓是天方夜谭;妇女在此时作为亚文化群落的主体,在文学史上一直是受伤害、受误解的群体。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女性创作的繁荣却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一大特征:“简·奥斯汀、勃朗特姐妹、乔治·艾略特、盖斯凯尔夫人等驰骋文坛的女性作家在小说领域闪闪发光;出色的通俗小说家玛丽·布雷登……这些女性作家的作品刻画了鲜明的女性形象,传递了鲜明的女性思想,是对传统男性主宰的文学领域的挑战,极大地冲击了男性在文坛的垄断地位。”②肖瓦尔特在《她们的文学》中将19世纪的英国女性作家按照出生时间以及出版小说的时间划分为三个阶段:在1800年至1820年出生的作家如勃朗特姐妹、盖斯凯尔夫人、勃朗宁以及乔治·艾略特,可归属于“维多利亚女作家黄金时代的女性”③,她们的作品奠定了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的女作家的地位,是女性文学的革新者与带头者;在1820年至1840年间出生的女作家,如伊丽莎白·林顿、夏洛特·样等,虽然在前辈创造的写作道路上追赶,但是缺乏了第一代女作家的创造力与专注度;1840年至1860年间的儿童作家与惊悚作家已经可以很好地把握自己作为母亲与作家的双重身份,她们在前期作家铺好的碎石子路上更加平稳地前进——“既享受文学上的成功,也获得了女性的满足”。
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一直被定位为“家庭天使”,她们一生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妻子和母亲。那时,女性是温柔、贤惠的代表,任何与此相违背的做法都是对“家庭天使”这一身份的反叛。妇女的头等美德似乎经常被等同于温婉顺从,这种对妇女独断的定义是整个社会给她们戴上的枷锁。加之女性从一出生就被母亲教导为举止有度的天使形象,所以,不仅是男性话语权对女性有所束缚,女性自己从一开始便将自己的地位和形象与男性做了划分。要想成为“家庭天使”,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就需要找到一个由男性掌控的家庭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她们从男性的亲属关系中获得其阶级位置和地位”④。婚姻禁锢住她们的自由和权利,也让她们丧失了独自思考的能力。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在《论妇女的屈服地位》中提到,在维多利亚时期,女性的财产在结婚以后将自动归于她们丈夫的名下,那个时候的婚姻实质上就是金钱的交易。“作为妻子,她拥有的一切财产归丈夫所有,连自身也是丈夫的财产之一”⑤,这是那个时候的女性无可奈何却无法避免的事情。更加令人绝望的是,婚姻法规定,只要丈夫没有犯下通奸等丧失道德伦理的丑事,妻子就不能离开丈夫的掌控,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被婚姻和世俗社会降到了最低。而且,如果女性没有结婚,即便她是土地和财产的继承人,也要受到男性亲属的管束或监护。1857年,《离婚改革法》艰难地推进,但在当时能够做到离婚的妇女还是屈指可数。不仅婚姻让女性作家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连不平等的工薪待遇也让女性在夹缝中生存。随着工业的发展,到了维多利亚时期,英国近半数的劳动力都是女性,但是她们却无法获得与其劳动相匹配的报酬。维多利亚时代允许女性从事恰当得体的工作,但这些工作只能发挥女性柔美的特质,也就是上帝赋予女性的特征。而对于从事男性行业的女性,即使她极有天赋,社会上的主流媒体也会说柔弱的女性不可能掌握机械、化学等技术。写作也是如此,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性作家面临着根深蒂固的偏见,她们想要在被男性作家霸占的文坛中崭露头角是困难重重的。就连奥斯汀本人都说,她的小说是在“二寸象牙”上描绘的。
虽然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作家面临的挑战很多,但是这群杰出的女作家不畏惧困难,不怕世俗的偏见,围绕独立、自由等主题,控诉男性的压迫,反叛“家庭天使”的命运。她们成为文学的主体,不再是以往文学中被观察的妇女,她们以旁观者的角度冷静地看待社会给女性带来的不公和压迫。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简·爱、谢丽等要求女性获得平等人权的新女性形象悄然诞生。思想上的蜕变带给作品不一样的角度,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性作家一方面继承了前辈女性作家的创作经验,另一方面开启了她们后代的女性作家创作的繁荣盛况,这种承上启下的作用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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