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山东私修方志四议
明清时期,地方志修纂进入快速发展和全盛时期,同时,朝廷加强对地方志修纂的控制,明永乐年间颁布的修纂条例和清康熙年间颁发的修志牌照等,对地方志的内容取舍、编修体系等问题都做出规定。即使在如此严格的规定与控制背景下,各地仍有数量不菲的私修方志出现,山东也有。对此,研究者已有关注,其成果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著录与提要,即对私修方志的编纂者、名称、版本及存世情况予以著录和撰写提要。著录性的作品,如《中国地方志综录》《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山东省地方志联合目录》和《山东历代方志总目》;提要性的作品,如《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和《山东方志汇要》等。二是综合性研究,即对私修方志的整体状况进行研究,如刘少华整理和评价了明清山东私修方志的种类、数量、体例、内容、价值和不足等问题[1],张荣刚和徐泳在勾勒山东方志发展历程时也提及私修方志的数量和典型志目[2]。三是专门性研究,即对某部私修方志进行分析,如孔繁信、张海燕、程皓和王恒柱分别对临朐、德州、莱州和安邱的私修方志进行的研究。
这些成果既有对明清山东私修方志的整体探索,也有对具体市县私修方志的深入解读,为此领域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和提示了线索。另一方面,现有成果也存在分歧和值得研究之处,前者如私修方志的数量,后者如私修方志的缘起等,说明这个问题还有探讨的必要和空间。有鉴于此,笔者拟对明清山东私修方志的缘起、数量、名称和去向作些探索,以充实和加深对明清山东私修方志的认识。
一、私修方志的缘起
明清官修方志的发达与朝廷因修纂一统志而要求各省府州县先行修纂地方志有关[3],私修方志的缘起则需要具体分析,再进行归纳。
明末清初,德州人程先贞编纂《德州志略》,是“以郡乘缺遗,莫备职方之采,搜罗故实,为志草十篇”[4](P11)。清康熙年间,海丰(今山东无棣)人张克家对《海丰县志》年久失修痛心疾首,“迄今以往,谭及百余年事,几成懵懵。窃以国有史,郡邑有志,家有谱牒,皆以纪盛衰,寓劝诫,庸可缺乎哉”[5],遂以一己之力编纂《海丰县志》,“慨邑乘缺略,卷帙残芜,独立搜讨成书,凡四阅寒暑,文献赖以不坠”[6](P393)。清康熙十一年(1672),朝廷下令纂修省府州县卫志书,“宁海州牧杨公引祚请合修一志,以省梨枣之费。朱公(威海卫守备朱孚吉——笔者)限于力迫于时,遂许其请,未免缺略有间”,这引起邑人毕懋第(字衡南)的担忧,他于是编纂成《威海卫志》稿本,“邑明经毕子衡南忧之,私纂卫志若干卷”[7](P10)。清道光十八年(1838),宁海州(今山东牟平)人宫卜万因县志失修而耗费三十年时光编纂《宁海州证证录》,称“宁海自有书契以来,志乘阙如,胜国旧志,稿未梓而旋佚者,不止焦氏一书(指明嘉靖间知州焦希程修纂的州志——笔者)。……万窃有志焉,而恐未逮也,遂不揣贱鄙,矻矻焉思补其绪余,凡所引据,标列各门而雠校之,志之躭嗜寤寐者几三十年”[8](P11)。清宣统年间,滕县(今山东滕州)人生克中在兵荒马乱、县志局解散的形势下,继续编纂《滕县续志稿》,“余本无学识,窃惧其散而佚也,故自道光丁未以来,迄于宣统辛亥,综其有关于是邑者,分门别类,悉著于篇”[9](P1)。
这些资料所说“郡乘缺遗”“慨邑乘缺略”“志乘阙如”“惧其散而佚”,与清峻皆氏的“文献久阙”之忧何其相似!因此,清代官修方志的动力更多来自朝廷的行政命令,而私修方志更多缘起于编纂者的文化担当意识[10],这种意识促使他们在地方志长期未修的情况下承担起修纂责任。
与私修相比,官修方志在分工协作、搜集资料和调用档案等方面存在诸多优势,但也有疏漏和谬误,其刊行后,士人往往对其进行补充和勘误。清康熙初,胶州知州孙蕴韬主持编纂《胶州志》八卷,然而邑人张谦宜对此不满意,“今何所憾?是非谬于圣贤,取舍眎乎势利,违公道而任私意,不足示信于将来耳云”[11](P114),于是针对康熙《胶州志》而作《州志别本》,以补正其谬误。清康熙十二年(1673),淄川人毕际有参与修纂《淄川县志》,因编辑较为仓卒,考订尚未周详,于是另行编纂《淄乘征》,作为考订《淄川县志》内容、纠正其谬误的补充之作[12]。清道光十七年(1837),掖县(今山东莱州)人侯登岸参与《掖县志》的修纂工作,他既不满意县志的简略,又发现由众人修纂县志存在诸多不足,因此仿照仿《齐乘》体例,独立编纂《掖乘》十六卷[13](P2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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