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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作家评论

民间文学的当代采编手法

民间文学简称“民文”,就像民间歌曲简称“民歌”一样,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谓民间文学,就是综合了“民间”和“文学”两个关键词的所涉内容。这里“民间”指民众之间,这里的“文学”主要指语言艺术,只有两者结合后,才能成为美谈佳话性质的“民间文学”。

民间文学主要有口头和书面两种存在形式。过去,由于缺少文字记载,只能依靠口述传播;当代,为了弘扬民间文化,各地都重视采录、整理、出版,为阅读传播创造了条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民间文学还常通过录音、录像等形式,给予“数字化”保存。

在采集过程中,既可将民间艺人的口述素材记录在册,留作永久“档案”;还可在继承的基础上,对原始故事再作进一步优化,成为当代与时俱进的民间文学。有人认为民间文学只能产生于“过去时”,这是中断历史的观点。难道百年后再要收集民间文学时,还是建国前那些老生常谈的内容?所以说,如要繁荣民间文学,就需要继续编造。过去这样做,现在还需这样做。目前流行的一些民间文学,大多经过了当代“民文”工作者不同程度的加工——在传统基础上,或“添油加醋”,或“节外生枝”,产生了一篇篇脍炙人口的民间文学,并都列入到各级“非遗”的保护名录。

民间文学大致由神话、传说、故事三类文体组成。“神话”就是关于鬼神的话本,大多是扬善惩恶的主题;“传说”就是未经考证的说题,常是自圆其说人云亦云的谈资;“故事”就是讲述往事经过,常有细节描写,即使掺入一些“水分”也是允许的,所以切不可与史实“对号入座”,只能听听而已,不必当真。

民间文学具有口述性、集体性和变异性的特点。其实,这个定义说得还不太全面,缺了一个最重要的创作属性,这又跟民歌一样。民间文学也是最初由一个富有编创才华的民间艺人首讲,因为好听而传说开来,由于当时没有文本记录,只能走上“口述传承、接力续讲、各自变异”的传播路径。当后人采集民间文学时,首讲者已经难觅踪影,只能无奈地被看成集体创作了。当时记录到的那位口述者,只能算是该民间文学流变过程中的一位接力传承者。

当代民间文学如何传承?一种观点认为只需原封不动地作好记录,然后保存下来,让后人照本宣讲就可以了,这样的做法只会使民间文学越来越枯竭。最理想的做法是,应在记录前人口述素材的基础上,再进行加工整理,如增删内容、修饰文字等,使其更加生动,才能成为优秀的民间文学,才能产生出动态流变的传承效果。

在采编原始素材时,不必忌讳增加一些虚构情节。就是在“采”的基础上再进行一些“编”。可以把当代作者看成是某传说的一位续讲者。甚至还可以新编故事,把当代作者看成是新故事的一位首创者。只要编得跌宕起伏,编得合情合理,就有新一轮的传播可能。只要是好故事,即使是新故事,也会传讲开来,传播下去。只有这样,才能使民间文学既源远流长,又生生不息。

对于这个做法可能有人会反对,但只要扪心自问,当代公认的一些优秀的民间文学,可以说没有一篇完全是“引经据典”的原始作品,都或多或少地对原作动了改编手术——有的采用了“移花接木”的小手术,有的采用了“偷梁换柱”的大手术。关键是作品情节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这是衡量民间文学质量高低的唯一标准。可以这样说,只要听之有兴趣、说得有道理的作品,都有存在的价值。

优秀的民间文学需要有歌颂真善美,释放正能量的积极主题,其次需要有独辟蹊径的视角,再次需要有不落俗套的结构,还需要有生动流畅的文字。将作者崇尚的高风亮节、美品厚德寄寓于鲜为人听的民间文学中,从而推介出去,达到陶冶情操,净化民风的目的。

虚构虽然是民间文学的本质属性。但虚构应防止不着边际的胡编乱造,应是巧妙的锦上添花,或是理性的优化组合,只有在掌握大量原始素材的基础上,并广采博收,才能左右逢源地寻找到神来之笔。

编写当代民间文学可以采用以下手法:

1、在整理中润色:如要使采风记录成为民间文学,就需要在命名、结构、条理、语言、修辞方面进行全面整理。可将累赘的删去,凌乱的调整,费解的说通。还应善于发现闪光的题材和新鲜的亮点,即使口述者讲得语焉不详、条理不清,也不要轻易放弃,通过记录者的妙笔生花,也有可能成为民间文学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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